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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醒
(一)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、各类遗属待遇领取人员:每年认证两次,上半年认证时间为1-4月,下半年认证时间为7-10月,认证时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,系统将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。 (温馨提示:相邻两次认证间隔不要超过6个月,否则系统会自动停发待遇) (二)企业离退休人员、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:每年认证一次,认证时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,系统将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。 (温馨提示:相邻两次认证间隔不要超过12个月,否则系统会自动停发待遇) (三)工伤1-4级伤残人员,享受工伤保险的供养遗属待遇人员:每年认证两次,分别在6月30日前、12月31日前完成,且本次认证距上次认证不得超过6个月,认证时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,系统将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。 (温馨提示:相邻两次认证间隔不要超过6个月,否则系统会自动停发待遇)
请廊坊市民及时认证 否则系统将按规定强制暂停发放待遇 待完成认证后予以补发
来源:河北人社